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程规范
一、课时分配
(绪论至第五章已由第一学期完结)第六章4课时(第1-2周)、第七章2课时(第3周)、第八章2课时(第4周)、学生主讲4课时(第5-6周)、观看法制片2课时(第7周)。
二、考核设计
1、课终考核方式:卷面考核、闭卷。
2、课终成绩比例:卷面成绩50%(即50分),平时成绩50%(即50分)。
(1)卷面考核在教务网上填报为:课终成绩-课终考核。
(2)卷面考核题型为:判断(15*2=30,只判断正误,不分析)、案例分析题(2小题,共40分,分值分配视具体材料而定)、材料写作(给定相关要求作文一篇,30分)。考试时间为90分钟。
(3)平时成绩在教务网上填报为:平时成绩-课程实践30%,平时成绩-平时作业10%、平时成绩-考勤10%。(请全部采用百分制,方便上成绩)
(4)考勤分评定方法:缺席第一次与第二次分别扣40分,(第二次不到从课程作业的100分内扣40分,三次不到便将考勤100分扣完)
若学生二次不到,请任课教师联系学生所在学院,请所在学院配合敦促学生出勤。请留材料作相关证明。
(5)本学期任课教师在每个教学班至少点名二次。
(6)认真批阅课程作业。
3、在教务网上成绩时,请务必核查好学生的每一项成绩再提交。
4、雅安、温江两校区原则上统一课终考核时间。
三、课程实践——“快乐思修,成长你我”
1、“快乐思修,成长你我”活动开学即布置,随即跟进进行。本活动响应学校号召,以学生参与为主,教师点评为辅。
2、学生按教师给定主题实践,并在课堂上展示实践成果(要求做PPT),提交相关实践记录(包括准备的各种资料、成果报告)。
3、分组:
(1)不允许单干,本实践重在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。
(2)每教学班分成12组左右(一般每教学班为3个自然班)。
(3)按自然班分组。
4、第三周向学生公布主“快乐思修,成长你我”主题。
5、教师尽可能提前检查学生讲授的PPT,把握大的政治方向和内容的正确性,避免出错,导致难以控制的局面。
6、每次“快乐思修,成长你我”主题活动时间为一节课:每个主讲小组控制时间在15分钟内,剩余时间为点评时间。
7、学生讲完后,由教师随堂抽同学点评。教师当场打分,但不向学生公布。(按百分制打分)
8、本项为平时成绩课程实践30分来源。
四、课堂纪律:严格课堂纪律,开课即要求禁止学生玩手机、做与课程无关的作业等。
五、此规范适用于雅安、温江两校区。